各部门: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,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日前印发《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“十二个严禁”严明纪律要求,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各部门结合实际严格贯彻落实,强化节日期间监督检查,校纪委将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,发现违纪立即进行查处。
监督举报电话:3103400 13327010896
纪委(监察审计处) 2018年12月24日